国旗下讲话: 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维护校园安全
国旗下讲话: 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维护校园安全
文/饶建文
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说过:“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7个国家宪法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加强法制教育 增强法制意识 维护校园安全”。
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就有约束;学习时,《中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扔废弃物品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都作了相应的规定;住集体宿舍时,《消防安全法》在用电、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面对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对人身安全作了明确保护。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学法、懂法,才能守法、护法。
人之初,性本善。人本是善良的,但现在社会上犯罪事件越来越多。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13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明显增加,其中十四、五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两个70%让人触目惊心,也引起了人们的深思:小小年纪,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来自家庭的,有来自社会的,但其中最主要的是我们的个人原因:一些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在做事之前不考虑后果,只是盲目的去尝试;一些中学生不爱学习,整天混迹于社会,看他人消费,心理不平衡而去偷去抢,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不管家庭经济条件和父母的承受能力,盲目地攀比,比派头,比阔气,结果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有的讲哥们义气,为了不伤害朋友之间的感情,不管是非、不分对错的去帮忙。
《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负刑事责任就是指犯罪后,依情节严重程度,法院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最新的《2021年刑法修正案草案》已做出了修改,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已经提前至12周岁了。
同学们,西方有句谚语,“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人生最大的痛苦和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那些违法犯罪人员并不是生来就是坏孩子,可以说是因为他们没有严格要求自己,结交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贪图一时的享受,沾染上了一些坏习惯,才最终沦为失足青年,可以说致使他走向犯罪的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是他自己首先放弃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放弃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弃了对自由和人生的正确追求,也就放弃了自己,这教训是无比惨痛和深刻的。
当前,在我们身边,也有极个别同学“不讲武德”,存在着厌学、旷课、打架、吸烟、涂口红、带耳环、穿耳钉、染黄发、穿奇装异服、沉溺于手机游戏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你们或许认为,这些都是“小问题”,但我却要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遵纪守法要从小事做起。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描绘心中的雄图,就应该时刻不忘记法律这一“阶梯”,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将遵纪守法的观念落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小事做起。
我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正视自己的不足,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自己的一生奠定良好的基础,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同学们,今天是冬至,“冬至之日,阴极之至,阳气始生”。借此机会,我要对全体同学提出以下几点“阳气始生”的要求:
严禁携带手机进校园;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品;严禁谈恋爱,严厉打击异性之间举止过于亲密行为;严禁校园暴力、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严禁在校园内打牌,严厉打击赌博行为;严禁参与不良社会青年团伙或把社会青年引至校园周边;严禁吸烟,吸毒;严禁收看或传播色情、淫秽的书籍、音像制品;严禁在寝室私接电源、私自用电;严禁在澡堂和卫生间偷拍;严禁在网络上谩骂、攻击他人;及时举报危害我校师生人身安全的行为,学校给予举报人保密,对提供重要线索的,学校给予重奖。
同学们,“种德者必养其心,守法者必利其身”,“学法懂法坦荡人生,守法护法锦绣前程”。希望同学们严于律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学法守法,从我做起,人人明礼。唯有这样,我们的校园才会更安全;唯有这样,我们的校园才会更文明;唯有这样,我们的育才高中才能绽放出最美的和谐之花!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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