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六一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
庆六一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庆六一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庆六一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1在第xx个“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为了让孩子们在自己的节日中快乐地展现自我,体验成功,感悟成长,我校定于6月1日在本校举行庆“六一”系列活动。鉴于近阶段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经过多方面考虑,与潘山村两委会、校董会、联防队商议后确定在本安全活动预案。
一、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活动安全领导及成员名单:
组长:刘宏材(潘山村书记)
副组长:郑永木(潘山村村长)、孙文艺(校长)
成员:潘山村两委、潘山村联防队员、诚明小学保安、门卫、诚明小学全体教师
具体活动场地及项目安全负责人见以下安排
二、预案流程:
活动时间:6月1日8:30――16:30
7:30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全体到位,排查安全隐患,保安及联防队员监控学校大门
7:30――16:30保安及联防队员实时监控
活动期间随时提高安全警惕,上报机制如下: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各部分安全负责人在保护学生安全情况下及时有机处理,并上报学校领导组或保安,学校领导组立即上报教委办,在明确事故大小情况后上报派出所及公安机关
三、主要活动及安全负责人:
6月1日上午(学校操场):
1、新队员入队仪式。(安全负责人:青青、琼珍)
2、表彰各类积极分子。(安全负责人:正伟)
3、腰鼓队表演。(安全负责人:青青、琼珍)
4、学生集体朗诵。(安全负责人:燕华)
5、学生个人演唱。(安全负责人:萍萍)
6、拔河比赛。(安全负责人:正伟、燕华)
7、跳绳比赛。(安全负责人:建设、刘英、占莉)
6月1日下午(学校教室游园区):
1、乒乓球擂台赛。(设在乒乓球室:安全负责人——燕华)
2、抢凳子。(设在一年级:安全负责人——刘英)
3、踩气球。(设在二年级:安全负责人——占莉)
4、猜谜语。(设在三年级:安全负责人——萍萍)
5、夹球子。(设在五年级:安全负责人——琼珍)
6、贴五官。(设在六年级:安全负责人——青青)
7、学前班游园。(设在学前班:安全负责人——丽萍)
四、大门值勤:
潘山村联防队、保安、门卫
五、医务、卫生:
建设、青青、刘英、萍萍
六、注意事项:
1、讲安全:服从负责老师的安排,按要求活动。
2、讲文明:自觉排队,不乱挤,礼貌谦让。
3、讲卫生:搞好个人卫生,不乱丢果壳、纸屑、包装袋等废弃物,并能主动收拾身边垃圾。活动结束后,打扫干净活动场所。学校将组织检查评比(值勤人员由青青老师安排,6月2日公布值勤情况)。
4、讲纪律:统一校服着装(天热,着夏装;天凉,着秋装),戴红领巾,遵守学校各项规定,有事要先向班主任请假。
5、班科任老师要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安全事项等多方面教育,确保无事故。
庆六一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2为确保“六一”活动的顺利开展,遏制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家长和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加强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密切关注“六一”期间的自然灾害和可能成为不稳定因素事件的发展动态并及时通报。
2、活动前召开教职工会议,对师生安全和活动安全作认真细致要求。
3、组织召开处理突发事故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
4、检查督促各部门责任人做好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及时、准确、全面地上报和发布信息。
6、当遇到突发事件,及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重大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控制事故的损失。
二、报告程序
突发事件的报告顺序:发现人――部门负责人――学校领导――教育局。
三、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一)拥挤踩踏
1、各班保教人员在活动组织前对幼儿进行“拥挤踩xx”安全常识教育。
2、上下楼梯时,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时间,分班级逐次下楼,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保教人员负责维护秩序。
3、发生事故,教师要迅速组织指挥幼儿及家长疏散,领导要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六一”活动中的`安全事故
1、活动前教师要对幼儿和家长进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幼儿和家长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2、各班教师要认真地组织好幼儿有序演出及家长观看。
3、安全保卫组要注意加强巡视,注意看好大小门,维持好整个活动中的纪律和秩序,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报告领导。
4、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教师要保护好幼儿,及时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
四、奖惩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表彰奖励。
1、在处理紧急情况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奋力抢救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
2、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抢救幼儿、教职工和家长有功者。
3、及时准确报送紧急情况,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4、为处理紧急情况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5、其他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对发生的紧急情况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
2、在处理紧急情况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3、领导干部未及时到达现场组织应急处置。
4、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够,导致紧急情况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