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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16篇)

分类: 应急预案  时间: 2024-05-10 08:59:40 

预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16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预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预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1

  为了抵御和防范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以及把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点,按照国务院“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指示精神和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人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在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和制度的基础上,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在汛期前后,对乡内水利、防洪设施、重点地质监测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隐患,确保安全渡汛,努力将人畜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乡地质灾害村。我乡山地地质灾害种类主要体现为: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河库塌岸等。

  二、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圈定全乡重点防范区段为:

  三、防范措施

  ⑴做好经常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加强自身防范,预测和自救能力。

  ⑵落实防灾责任制,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应急措施。

  ⑶制定监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以及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四、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和抢险指挥部,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落实责任

  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⑵抢险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五、责任分工

  ⑴河库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⑵地质灾害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各村民组长为监测员,对各自的村、组的地质灾害情况进行监测,重点村、组。遇到灾情时,由监测员负责通知村、乡相关负责人并首先组织抢险人员及时对受灾人员进行撤离和救助。

  预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2

  一、基本情况

  我乡位于县最南部,与重庆市梁平县接壤,幅员面积32.06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2个社区。共4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约1.8万人。全乡地形以平坝为主、低山丘陵为辅,我乡地质灾害分布主要以为主,其他各村小规模的滑坡也分布较广。目前,排查发现地质灾害点5处,危及面积405亩,其中耕地235亩,威胁农户86户294人,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52万元,给我乡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雷勋章为指挥长,乡人大主席于世林,党委委员、副乡长李继明,党委委员,副乡长薛峰,党委委员、副乡长柏海川为副指挥长,党政办、派出所、财政所、社事办、综治办、卫生院、建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政办,负责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若出现地质灾害问题,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抢险及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其职责分工是:

  (一)办公室:

  党委委员,副乡长薛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分别从党政办、社事办、建管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传达贯彻指挥部决策;组织抢险救灾力量,协调各部门关系;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收集有关的地灾,按时上报监测报表;公布抢险救灾临时规定。

  (二)抢险及转移安置组:

  武装部长、副乡长柏海川任组长,分别从经发办、派出所及民兵组织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指挥抢险救灾队伍及时奔赴一线,组织群众撤离;负责组织抢险车抢险当路的畅通;维护险区内社会治安等。

  (三)后勤保障组:

  党委委员、副乡长李继明任组长,分别从社事办、财政所、文化站、卫生院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发放,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组织急救队伍赶赴灾区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灾区水源、食品卫生;负责妥善安置灾民,迅速组织力量修复灾区电力、通讯设施等,保证灾区用电和通讯通畅等。

  (四)村社职责:

  各村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救灾。

  在辖区内重大地质灾害点及其危险区域设置警戒标志,确定和发布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建立监测点、落实监测人员及防灾责任人。

  有地灾害险情的村、社、企业的监测人员和防控灾责任人必须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发现险情变化,并做好记录,报告乡防灾领导小组。

  广泛宣传、让受灾户人人明白,户户清楚本区域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及撤离路线、灾害发生前的前兆。

  对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严重危房户,及时发送搬迁通知书,限期搬迁户和观察使用的危房户分别建卡,跟踪调查,随时掌握搬迁情况。

  地质灾害发生后,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转移、搬迁安全区域,开展抗灾自救工作,恢复生产。

  三、防灾责任人及监测员: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四、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乡国土资源所要会同地质灾害防灾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部门,在每年第一季度前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单位与责任人。

  2、加强地质灾害监测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地质灾害预防预警的有关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源的共享,不断提高监测质量。

  3、加强汛期值班

  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在汛期(每年四月至九月),防灾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凡逢暴雨时,按照县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的部署,防灾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当发生地质灾害时,根据乡人民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认真接听本辖区内的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

  4、加强险情巡查

  乡、村、组在汛期,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发现灾情和险情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要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5、加强汛期灾害预报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五个等级,三级、四级、五级时预报。

  三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四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五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乡人民政府接到本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民。

  6、加强隐患治理和避险安置工作

  加快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排危除险工作。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采取避让安置,对暂时受威胁的住户进行临时转移安置,威胁较大或不能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住户,进行异地搬迁安置,妥善做好协调工作。

  预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3

  为建立和完善高效有序的防灾和抢险救灾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三)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后,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四)地质灾害灾情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不含3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1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不含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含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

  (五)地质灾害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不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不含1亿元)的;

  2、大型: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不含500人)1000人以下(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

  3、中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不含100人)500人以下(含5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

  4、小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含1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发生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或出现重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执行《四川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或出现较大级临灾险情时,市人民政府应成立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指挥长由负责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指挥长,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或出现一般级临灾险情时,所在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加,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

  要求县(市、区)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并可抄报市级相关部门。对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中型(含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的小型地质灾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并可抄报市级相关部门。

  2、速报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包括死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

  1、紧急抢险组:

  由市武警支队牵头,广安军分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组织强行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

  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的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开展监测工作。根据灾情发展实际,调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补充调查人员力量,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3、医疗救护与生活保障组:

  由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保险公司参加,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临时安置和管理,以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4、治安保卫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救灾物资,灾区人员和财产以及重要部门、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及灾民住房重建,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教学秩序。

  6、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落实由市政府安排的抢险救灾资金,负责指导、监督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四)应急调查队伍。

  由地质灾害防治和气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已经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灾害险情的地方进行调查、会商,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等情况,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灾情。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危险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三、应急准备

  (一)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要求,做好应急救灾所需设备、交通工具、救灾物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准备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落实应急队伍和人员,进行抢险救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学习掌握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四)市、县(市区)、乡(镇)三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水务、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应当对公众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应急响应

  (一)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特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向省人民政府、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同时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应急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较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中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并密切跟踪其变化情况,提出应急抢险方案,建议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成立指挥部,各工作机构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市政府视灾情和险情的情况,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请求指导和支援。

  (三)发生一般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出现小型地质灾害时,灾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做出应急响应,按程序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较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出现中型以上地质灾害时,灾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在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抢险救灾工作;灾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灾情的变化情况及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

  (四)临灾应急响应。

  1、组织专家对险情调查、会商,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分析、预测险情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应急对策。

  (五)灾害应急响应。

  1、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及时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和防范。

  2、迅速查明灾害类型、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对策。

  3、划定受灾群众安置区域,组织救济物资供应,搭建临时住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指导当地政府组织抢修通信、供电、供水、交通等设施,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教学秩序。

  (六)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组织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将险情、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和抢险救灾情况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争取指导和支持。

  (七)按照有关规定,经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批准,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向社会发布灾情。

  (八)灾情、险情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当宣布结束灾害应急期,撤销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地方政府组织实施。

  (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和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五、附则

  (一)因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预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4

  为了加强我乡20xx年地质灾害的防治监督管理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连群连片的乡村防御系统,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检测和治理工作,把重点活动区、重要隐患区的预防措施落实到个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构建安定和谐的新农村。

  二、防治措施

  我乡处在林区,因为植被损坏严重,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去年的“5.19” 冰雹事件和“5.25”暴雨事件都与植被破坏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加强林区的保护和植树造林显得尤为重要。我乡地处山区,山高沟深,自然条件恶劣,村民居住区域分散,加上交通建设滞后,遇上大灾就会增加救援难度。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我乡及时的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并组织村民学习预防自然灾害的基本知识,为灾后自救积累了许多有效的方法和经验。我乡根据应急的需要,在相关地质灾害频繁区都安装了预警系统,并在各村组建了党员先锋队和原有的巡防联队组成联防机制,形成了“一户受灾,全村响应,一村受灾,全乡响应”的救援体系。

  针对去年的灾害形势,我乡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以应对各种突发性灾害及时得到救援、汇总、上报。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对全乡7个村进行了巡查检查督查,并负责人员的调动和物资的支配。

  三、明确责任、加强监管

  (一)坚持三条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原则;二是坚持“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人民政府负责治理,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原则;三是坚持“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原则。

  (二)落实四项制度

  汛期值班制度—我乡的汛期时间较长(每年5月1日至9月31日),地质灾害频发。乡直部门和各村要建立汛期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保障通讯畅通。汛期期间,各值班负责人要24小时开通手机;保持与乡政府的联系,做好汛期值班工作。

  灾点监测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区的监测。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信息、地质环境条件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监测时间,做到适时监测;主要观测降雨强度和雨量、地面土体开裂与坡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惊响异常等灾害

  前兆和引发因素;对监测点定期进行观测记录。

  险情巡查制度—村干部和巡防联队应根据地质灾害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区域内灾情险情巡查。发现灾害发生前兆或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和采取转移避让群众等应急措施。

  灾情速报制度—包括灾前的险情报告和灾后的灾情速报两方面。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在巡查、监测和日常生活过程中,如发现灾害前兆或异常情况,要尽快向乡政府报告并组织避险;灾情一旦发生,乡政府应立即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和施救,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做到“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加强领导是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我乡成立了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人民政府,xxx任办公室主任,行政秘书负责具体办公。

  (四)各行政村一把手是本村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行政村干部要提高对地质灾害的特殊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机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汛期地质防治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是预防地质灾害的重要手段,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是全乡工作的关键,为了深刻汲取“5.25”阴山沟洪灾事故的教训,落实汛期防灾、减灾措施,避免灾害发生,减少损失。

  一是做好工作部署,重点预防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少损失。

  二是突出群测群防,对隐患点实施简易监测,发挥群测群防的突出作用。三

  是保持信息畅通。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完善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保证险情和灾情信息在第一时间送达。

  汛期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期,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早安排、早布署、早行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要迅速了解灾情,立即报告上级并通报有关部门,迅速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措施,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维护社会安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预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5

  为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校防汛工作,确保台风、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抢险救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方针

  防汛抗洪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二、县人民政府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

  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全县中小学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组长:小红

  成员:翁建敏(县教育局)、沈永明(县国土资源局)、陈延南(县水利局)、周敬荣(县气象局)、吴昌亮(县建设局)、陈海峰(交通局)、柳浩宇(公安局)、雷李会(卫生局)

  三、县人民政府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组成部门的工作职责

  教育局:组织编制中小学校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学校防御山洪与地质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

  水利局:及时提供雨情、水情和洪水预报。

  国土资源局:要查明对学校可能造成影响的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向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通报。

  建设局:要加强对学校建筑物的质量监测,并及时通报。

  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协助组织中小学生撤离和转移。

  保障抢险救灾队伍、车辆优先通行。

  交通局:负责组织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抢险和救

  灾车辆的组织调度。

  卫生局:负责组织受灾中小学校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气象局:负责监视天气形势,及时提供气象信息和风暴潮预报。

  四、县教育局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下设四个小组:

  1、现场指挥组:吴广伟负责险情发生地的现场指挥

  2、联络组:朱云燕负责与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的信息联络和及时向学校传达有关信息

  3、信息材料组:叶旭英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灾情信息和材料

  4、后勤装备组:陈际春负责组织防汛抗洪抢险的资金

  器材装备

  五、险情汇报和抢险处理程序

  (一)险情汇报

  汛期,各中小学校要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灾情须向当

  地政府和县教育局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的联络组或教育局

  值班人员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避险预案。

  联络组或教育局值班人员接到学校险情报告后,立即与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总指挥汇报,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与县人民政府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小组沟通。

  (二)抢险处理程序

  1、当一般险情发生时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根据险

  情拟订抢险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并指派现场指挥组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其他各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2、当重大险情发生时由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行动。

  3、转移信号、路线及地点当险情发生时,由险情发生地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险情信号,并按《师生紧急撤离示意图》指定的线路、地点进行紧急疏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六、善后工作处理

  做好灾情的调查统计工作,在搞好抢险救灾的`同时,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受灾情况调查。初情要求在受灾后12小时内上报,详情要求在24小时内上报,数字要准确、可靠,同时上报县防汛办、县民政局各一份,统一口径,逐级按要求上报。

  七、其它要求

  汛期,各中小学必须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出应急避险预案。沿溪的秋炉、毛洋、鸬鹚、标溪、外舍、金钟、顺利、陈村等八所学校要重点制定好防洪应急避险预案,靠山边的大地、郑坑、梅歧等三所学校要重点制定好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避险预案,上述学校必须绘制《师生紧急撤离示意图》和《学校安全隐患示意图》在显著位置向全校师生公示,并开展预案演练。

  预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6

  我镇地处皖南山区,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属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灾害点位于镇村小河里组,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主轴长100米,最大宽为300米,估计厚5—10米,体积1.68万立方米,诱发原因为强降雨,威胁小河里组25户130人,约125万元财产。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地下水活动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必须的软弱带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而造成的,我镇拟对该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竖立醒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牌,同时发放群防群测“明白卡”,加强农户特别是受威胁对象的防治意识;其次,做好对该灾害点的监测工作,设定监测人,做好日常监测数据的纪录,雨季尤其是强降雨期间加强监测,防患于未然;再次,要治理灾害点的地表条件,要植树种草,禁止乱砍滥伐,保证植被覆盖率,同时适当削方减载,采取支档、避让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应急预案

  (一)灾前预警

  一方面根据县气象局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发现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办公室提前通知灾害易发点的职责人,发出预警;另一方面根据监测人对灾害点的监测状况进行统计,决定出险情时发出预警。预警方式为鸣锣,同时向受害点群众发出警告,要求尽快疏散,尽可能搬离灾害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明确职责,统一部署救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分工职责,服从组织领导,保障救灾效率。

  (三)防灾措施

  根据小河里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确定险情发生后的撤离路线为向滑坡体的两侧疏散,最后在龙山村路集中,要有组织有纪律地在监测人汪四清的带领下,尽快逃离灾害点,严禁向灾害体运动前方撤离,尽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灾机构组成

  1、灾害调查组:由国土所牵头,负责灾情调查上报和监测点的建立,危险区、段、点的确立。

  2、宣传教育组:由中学及中心小学牵头,负责防治知识宣传、灾情收集报道。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具体负责救护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维护组:由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负责秩序维护,组织疏散、保护财产等。

  5、后勤保障组:由民政所及财政分局组成,负责对灾后状况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援助,尽量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预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7

  第一部分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发生在企业区域范围内的,危害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本预案编制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灾应急体系为目标,全面提升XX企业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本预案编制目的:确保XX企业区域内不出现因地质灾害死亡事件,提高对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减轻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编制原则:按照安全第

  一、全体动员、全力抢险、减少损失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矿部主导、部门管理、专业处

  置与全员动员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实行企业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五)编制依据: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六)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自然(降雨、地震等)、人为(边坡开挖;不合理的工棚、宿舍、矿渣堆放等)因素,在企业区域范围内发生的地质灾害及其次生灾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1、为保证应急工作迅速反应、协调有序,企业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企业行政办公室。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为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正常进行,企业成立应急抢险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二)职责:

  1、总指挥(法人):组织制订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上级主管部门、企业第一副总和应急抢

  险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地质灾害的作战方案。

  2、第一副总指挥(第一副总):是企业法人处理地质灾害的第一助手。在企业法人的领导下,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计划;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提供准确的数据。

  3、副总指挥(副总):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负责组织处理地质灾害所必需的职工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4、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企业区域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企业,并设专人警戒;严禁在险区逗留、围观;做好后勤保障以及其他事宜。

  5、应急抢险队队长:对抢险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根据应急抢险队的职责任务,保证完成对人员的救援和地质灾害处理工作。

  6、医务人员:负责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的供应。

  7、调度室值班员:及时向下传达法人的命令;按名单,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掌握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统计掌握险区人数。

  三、应急保障

  (一)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援救工作的重要保障,为此必须对应急资源实施有效地管理,使之在发生灾害进行救援时,能保证正常地投入使用。

  1、应急抢险队必须加强培训,随时装备好救灾所必备的各种物资,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2、医务室按规定配齐救灾所必须的氧气袋、急救用具以及药品等,保证随时投入急救使用。

  3、留企业值班车辆无故不得擅自外出,并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

  (二)应急通讯系统

  以企业行政办公室为中心,建立完善的企业地质灾害防治通讯系统,保证电话的畅通,并随时保证县应急办、县国土资源部门有关人员的联系畅通。

  (三)资金保障:

  企业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既是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一部分,也是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大事。为此,企业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资金要单列,保证随用随取。

  (四)人员保障

  1、应急抢险队队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资质考核,达到标准的,方可从事抗灾应急救援工作,达不到考核标准的队员,不能直接参与抢险救灾;

  2、应急抢险队必须接受企业应急指挥部的监督管理。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发生地质灾害或发现险情后,值班领导根据

  避灾路线,紧急撤离灾区人员。同时,及时通知灾害涉及区域,并及时撤离。具体为:发生地质灾害(发现险情)→报告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成员企业行政办公室集合→法人组织制定救灾措施(第一副总协助)→法人发布救灾指令→各成员、单位根据法人的命令各负其责开展工作→抢险队进行救援。

  (二)预警信号:高音喇叭(或敲锣);

  (三)地质灾害避灾线路:崩塌(滑坡)危险区→两侧安全区。

  (四)应急响应的一般规定:

  1、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抢险队进行救援。同时,探明灾害地点、范围。

  2、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灾害范围扩大。

  3、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害的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人员分布制定切实可行的救援方案。

  4、接到通知后,应急指挥部成员和抢险队整装待发,在法人下达救援命令后,根据规定的职责,实施救援工作。各部门组织好人员,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救援工作。

  5、准确核对灾区人员名单,企业医务室要做好急救准备,值班车司机待命,做好运送伤员的准备工作。

  6、发生有人员伤亡或险情严重的事件,立即向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清楚事故的地点、性质以及目前的现实状况。

  (五)人员的`撤离:按灾害预警和撤离路线有关规定进行撤离。

  五、现场恢复

  (一)恢复程序:

  救援工作结束→抢险队对灾区的安全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再检查(抢险队配合)→总指挥根据有关规定和汇报的现场安全状况,下达命令→恢复工作开始。

  (二)有关要求:

  1、有关部门在现场取证工作未结束前,不得进行现场恢复工作。

  2、恢复工作开始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不得盲目进行现场恢复工作。

  3、在得到应急总指挥发布恢复工作的命令后,现场恢复工作必须按由外向里的工作程序进行。同时,应按已制定的现场恢复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

  4、恢复工作开始后,抢险队必须在现场值班。同时,技术、管理人员认真做好作业环境安全看护工作,防止不安全隐患再发生。

  六、责任与奖惩

  (一)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部门和个人,将在全企业予以表扬,并给予1000元的现金奖励。

  (二)责任追究

  1、当接到气象灾害信息或有关部门通知,不报告、不传达、不作为的,现场第一发现者发现事故隐患不报或不作为的,罚款200元/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根据其结果追究行政责任。

  2、指挥部门接到信息上报后,如指挥不力,造成经济损失产生

  重大影响的,主要责任人罚款500元,并视其事故责任的大小追究行政及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企业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适时修订。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部分防治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XX企业位于县城XX方位,面积XX平方公里。

  (二)地形地貌:区内地表地形为缓坡地貌…。

  (三)植被:区内植被较差,森林覆盖率低,以荒地、裸岩为主,土质松散,易形成滑坡和泥石流。

  (四)地质灾害形成原因:

  1、自然原因:区内植被较差,地层裸露,地势陡峭,地势切割强烈,一旦突降暴雨,易形成突发性山洪,冲刷沟谷和河床,从而导致泥、砂、石等固体物质向下游冲去,极易形成破坏力较强的泥流、砂石流等。同时,地震也会诱发崩塌和滑坡灾害。

  2、人类活动: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渣、弃石、废矿等堆放在沟谷内,开山切坡形成的陡坡等,都易在雨季或地震时诱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不合理的工棚、宿舍区搭建,可能遭受地质灾害。

  二、防治重点

  根据各自企业的实际情况列出隐患点,并落实责任人。

  三、防治措施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应急指挥部成员、企业各部门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长期性、严峻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认真贯彻政策法规,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有暴雨和水位异常现象时,停止或减少采矿、采石、削坡、取土、抽取地下水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确保安全。

  (三)开展地质灾害巡排查及预警预报工作

  要在企业区域范围内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掌握企业区域地质环境状况,重点排查工棚区、住宿区,矿渣、尾矿堆放区,沟谷、边坡、切坡区以及矿区公路沿线等地区,对查出的隐患点,要设立醒目、永久的警示标志,要落实监测人及防灾责任人,加强监测防治工作;对存在重大问题的隐患点,要立即整改;对通过治理可以消除的隐患点,要立即制定方案,开展治理工作。对已有的隐患点要加强巡查,发现险情,及时组织职工按既定路线疏散,主动避让地质灾害。要加强与国土、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雨情、水情信息,到预警信息,立刻向全矿进行通告,使全矿区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做好防范工作。

  (四)加强培训演练,提高职工防灾意识

  坚持“群测群防“的方针,利用悬挂横幅、发放传等形式,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基本知识、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防灾意识和防灾知识水平。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及安置地点,增强临灾逃生能力。要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加强抢险队训练,确保临灾时,拉得出,用得上。

  (五)加强值班值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带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指挥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灾情严重的要立即请示指挥长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抢险救援。同时,值班人员要迅速向县应急办、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灾情,做到上下信息畅通。

  (六)加强协作,共同防灾

  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企业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全面配合,形成全员防灾、责权分明的地质灾害防范机制,尽职尽责,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矿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认真落实各项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严格按照《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相关内容,落实资金,开展地质环境治理,并及时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上报相关资料,真正做到边生产、边治理,切实把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预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8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本预案适用于xx县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咨询组、应急指挥部。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办公室的工作。

  技术咨询组由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专家组,专家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的技术咨询。

  应急指挥部由县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任总指挥。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紧急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治安、交通和通信组,基本生活保障组,信息报送和处理组,应急资金保障组。

  (二)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职责任务是统一领导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报告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指导做好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灾害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对策和措施;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信息发布。

  技术咨询组根据我县地质条件和气象预测资料,结合实际,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现场核查已出现地质灾害的具体地点,确定危害程度;对出现地质灾害提出具体防治建议;负责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评估、趋势预测的’技术咨询工作。

  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指挥、协调和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监测预警体系。国土资源、水务和气象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传送、发布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预报信息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和村庄,及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依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后6小时内,出现大型地质灾害后12小时内,出现中型地质灾害后24小时内,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速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越级速报省级和国家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政府和市领导小组报告。

  灾情速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灾害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县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相应开始。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宣布进入地质灾害应急期。

  应急指挥部各小组分工如下:

  1、办公室

  主要任务是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指挥部指令,协调各工作组依据应急预案的分工,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2、紧急抢险救灾组

  由公安、建设、水务、电力、旅游等部门组成,必要时安排武警参加。由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险情出现时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毁;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灾情发生时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压埋人员;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坏;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

  3、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

  由国土资源、水务、气象部门组成。国土资源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和灾情的发

  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队伍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负责水情和汛情监测。

  4、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由卫生、药监等部门组成。卫生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准备等。

  5、治安、交通和通讯组

  由公安、交通、通讯部门组成。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传播险情的违法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及通信设施的安全,确保道路和通讯畅通。

  6、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民政、财政、商务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民政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避险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做好保险理赔准备工作。

  7、信息报送和处理组

  由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气象局、安监局组成。国土资源局牵头。

  主要任务: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组织险情监测;实行掌握险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险情灾情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应急指挥部,及时指导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

  8、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发改、国土资源、民政、建设、交通、水务等部门组成,财政局牵头。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经技术咨询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指挥部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应急相应结束,并予以公告。

  四、应急保障

  加强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处理及时到位。

  各相关部门要储备好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到位。

  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待灾害应急期结束后要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要给予适当的补偿。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其它事项

  1、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修订。

  2、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预防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9

  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处理突发地质灾害的综合水平和紧急救援的快速反映能力,以正确迅速有效地处置地质灾害事故,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相关要求,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掌握灾情,如实上报

  镇辖区内发生突发地质灾害事故后,镇机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应急调查,形成应急调查报告,及时向上级汇报灾害的基本情况、形成原因、发展趋势,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积极组织指导抢险排危工作。

  二、突发地质灾害事故救援程序和措施

  镇政府领导接到地质灾害事故后,应及时赶赴现场,调查灾情,分析灾害发展趋势,组织全镇机关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对工作做细致安排,工作人员到岗到位,各施其职,各负其责。

  (一)工作步骤

  1.成立指挥小组;

  2.调集力量,开展施救;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4.配合上级开展灾情调查工作;

  5.将受灾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

  (二)工作内容

  1.成立指挥小组

  (1)突发地质灾害事故指挥小组由镇党政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组成。镇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有关领导任副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工作。突发地质灾害事故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和经济事务办公室。

  (2)突发地质灾害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工作职责

  ①发生突发地质灾害事故时,由指挥小组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②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转移行动。

  ③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受灾情况。

  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的饮、食、居住条件,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⑤认真开展受灾情况调查工作,并写出书面材料上报。

  (3)现场处理工作指挥小组由地质灾害事故发生所在地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抢险施救,现场保护和灾害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灾情下设:

  (1)综合协调联络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灾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主要任务是对受灾群众进行现场救治,如组织机械、挖土、工程拆除等。

  (3)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

  (4)医疗救护组: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做好灾后的防疫工作。

  (5)后勤保障组:迅速调集车辆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输送现场受灾群众,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6)搬迁安置组:负责协调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饮、食、居住,如协调搭建临时建筑、帐篷等。

  (7)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伤者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在开展抢险救灾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地质灾情向市相关部门汇报,同时将上级的指示及时传达到基层。

  4.灾后调查工作

  在灾情调查过程中,相关各行政村、社、受灾群众和受灾企业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调查组的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一)镇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作出指示,调集力量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汇报灾情情况。

  (二)镇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提出建议,具体组织受灾情况处理工作。

  (三)镇党政办: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小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小组报告;落实镇、村24小时值班监测制度。

  (四)镇经济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1)根据领导指示,综合协调灾情事故处理;

  (2)与相关部门配合搞好地质灾害重点地段的监测、预警、疏散、应急抢险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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