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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火明亮全文免费阅读_野火明亮最新章节

分类: 励志小说  时间: 2025-08-15 10:15:53 

我看着事态的发展并恶化,吓出一身又一身冷汗。因为我比校长更惨,作为一个以文字为生的人,竟然不止一次读过错字,可能还被人讥笑为“白字先生”呢。没人当面戳穿这层窗户纸,但我能体会到他们目光中的轻蔑,似乎也能听到他们转脸之后不屑一顾的低低耻笑声。

只有在1970年代偏远地方生长的人,才能理解校长的苦衷。当时没有老师,更没有字典,甚至连书籍都没有,一本书在乡村里弥足珍贵。九岁那年,我从一个远亲那儿得到了一本书,是当时流行的长篇小说,叫《征途》,写的是一群年轻人去东北上山下乡的经历。我软缠硬磨,待在远亲的家里不声不响也不离开,他看实在没有支走我的办法,就说你替我去大队代销点称半斤盐吧,让你看半月的书。我瞪大眼睛,不敢相信好事这么轻易来临,攥着他递给我的一张毛票,飞快地跑向两公里之外的代销点。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而且抄了近路,从一片刚刚收割过的豆茬田里蹿过。我穿的是一双底子磨得菲薄的布鞋,我踩着了一片蒺藜窝,蒺藜轻而易举穿透鞋底并深入脚板。但那本书吸引着我,我一点儿也没觉出疼痛。我坐在田里拔掉鞋底上钉满的圆囫囵吞扎手的蒺藜,没有端详脚板是否出血,跳起来没有太大障碍就又接着跑。在那个秋天的下午我跑得溻透了衣裳,但掂着半布兜盐冲过村子时,我心里洋溢的幸福无法言表。我理所应当拿到了那本《征途》,而且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如饥似渴地啃噬它。

现在我仍能记起那本书的每一页,记起从上海去黑龙江的兄妹俩——钟训华和钟卫华,还有事事正确的梅英姿,还有作为资产阶级小姐典型的万莉莉……我能透过那书看见遥远的黑土地,看见那里的大雪和森林,体会到那透骨的严寒,甚至能听见雪夜里熊瞎子的嗥叫。在我成长的中原地区,不可能有熊的影子啊。我用漫无边际的想象来丰富贫瘠的阅读。

只恨我当时认得的字太少,读前50页时,至少有一半的字我根本没有碰过面。一场浩大的命名运动开始,我用我单纯而幼稚的智慧给每个跳到我面前的汉字起名字。在我九岁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挑战仓颉、许慎。我磕磕绊绊用自己的读音往下顺,我的目的是读懂它,知道它到底说的是什么。我没有顾及正确的读音,因为没有字典可查,村子里也不可能有知道读音的老师。估计有字典我也不可能去查,小孩子都喜欢简便,总避开麻烦事儿。我只读半边或者上半截,实在读不出来的就用臆造的读音。我觉得我是走在一条布满了大大小小巨石、鹅卵石的山路上,但山后的风景吸引着我,我高一脚低一脚艰难地往前走。一块块石头渐渐熟悉,我叫出了它们的名字,也大致揣摩出了它们各自的性情和想法。当读到第一百页时,不用怎么琢磨停顿我已能明白列队的石块们竭力要干什么,于是另一个世界打开,无限风光在我面前铺展。我激动不已,沉浸在“芝麻开门”的巨大喜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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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我的识字课本,我囫囵半瘪地在半个月内读熟了它,下了硬功夫。它成全了我的阅读梦想,但同时也害我匪浅,因为下的是童子功,那些张冠李戴的别字读音纠正起来格外困难。所谓童子功,是生长之初的介入,已经长进你的血肉,改又改不了,剔又剔不掉。你束手无策。你被自己过硬的功夫打趴在地上。最可怕的是这些别字一错经年,日积月累的重复把错误变成一种习惯,把错误变成另一种正确。没有课本,也没有老师。没有人告诉你正确的读音是啥。从小学到初中,天天往学校跑,但粗布缝制的书包里很少装书,因为许多学期开学时是没有新课本的。要是哪次发一回新书,所有孩子都当成重大节日看待。至于老师,虽然总是站在讲台上发号施令,可肚子里的墨水比坐在下头的学生多多少恐怕还是个问号。老师们都曾是这个学校的学生,说不定昨天还在田里干活,今天已经抽调到学校课堂里站讲台。他们扯着喉咙卖力地讲课,但读字的正确率总是和声调高低成反比。他们教字的错别率不算太高,比我自己瞎猜乱想要略好一些,但能好到哪儿去只有天知道。

在我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得到了一本字典。为了买那本字典我费尽心机,与父亲周旋,撒泼哭闹,终于拿到手三毛钱。我一歇子跑到镇上,那里有一家新华书店,二话不说买了那本字典。我如获至宝。可惜那不是常用的《新华字典》,而是四角号码字典。那是一种需要极高的智商才能破译掌握的查字法,一般人不使用,于是随时都能买到。至于那种偏旁部首检字的《新华字典》,经常缺货,并不是你想买就能买到的。新华书店没有《新华字典》卖,也是那个年代的奇观。

这本像是发电报一样组合字码才能查字的字典经常藏在我的书包里,很少见它张开双臂神采飞扬。我不喜欢它,觉得它不是字典,而是一本被遗弃的敌台发报机的密码簿。对,是敌台,这个词现在很少使用了,而当年却家喻户晓,指的是潜伏的间谍使用的无线电发报机,信息传送的秘密通道。

我天天混迹于一群错别字中自得其乐。有着强大磁力的是连环画,我们叫画本。《敌后武工队》《林海雪原》《奇袭》《小英雄雨来》《鸡毛信》……那是连环画最火热的岁月,所有题材应有尽有。为了得到一本连环画我挖空心思,与拥有者展开各种交易,不计成本。只要一拿到手,那才叫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头也不抬一口气细细读完,读完了还要不断地品咂,对于重点画页与说明文字反复把玩。看到集镇上竟然有画本摊儿,一本本摆放在木架子上,花上两分钱就能租一本尽情翻阅,我羡慕得涎水长流。但画本摊儿是集镇的专利,怎么可能摆进村子里呢!

我的阅读革命发生在五年级,那年我十一岁。在一个星期天,我去找邻居伙伴玩耍。我刚进他家就发现桌角放着一本书,尽管那书已经看不出书的模样,猛一看像是一把枯豆叶,就那样蓬松地堆在八仙桌的角上。没有封皮,也没有扉页,甚至没有目录,所有外层的页面皆已剥落,两只敞口书角乱蓬蓬的,没有一页是伸展的,全在卷窝着,书脊两只书角磨秃成了弧形。那书卧在桌边上,更像是一只抱窝孵蛋的翻毛母鸡,脏兮兮的。但那确是一本书,在乡村无边的寂寞里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我拿了起来,而且随手翻了一页。我对这本乱扔的破书不抱任何阅读期望,只是出于本能——看见了任何带字的纸我都有阅读冲动——我快速地读完了一页,马上又读下一页。我有点喘不上气。我觉得一室光明,觉得我不是我了,我被书上的文字迅速融解蒸发。我看见了碧波万顷的蔚蓝大海,一艘轮船在缓缓航行,而漂亮的美人鱼见到了英俊的王子,马上要化为浪花和泡沫……我完全沉入了故事之中,觉得那文字是那么神奇,另一个世界如此绚烂丰富,光彩夺目。我忘记了去找邻居伙伴玩耍的目的,在他推我拽我时我舍不得挪开目光,像根本不认识他是谁。我两眼直盯着书页,与现实远远地隔离。我读书读痴的事情成了新闻,左邻右舍都来一看稀罕。他们围着我议论纷纷,试图把我拉起来,拉离那魔力强大的书,但我的双眼没有挪开地方,没有朝他们张望一眼。书里的世界太精彩,这世界上的所有事情都无法把我移开。

那天的午饭没有吃,我一口气把那本破损的书读完了。我记住了所有内容,记住了每一个故事甚至人物的名字,但我不知道那本书的作者是谁,不知道书名是什么。直到若干年后我读了大学,有一天在图书馆里看到了《安徒生童话》,我才明白当年读的那本书是谁写的。

但那次神奇的阅读意义非凡,应该是我热爱文学的起点。我大学学的专业是医学,毕业也做了十几年医生,但我念念不忘的仍是那本书,那些文字创造的精彩世界强烈吸引着我。语言是如此神秘而美好,语言的力量又是如此强大,阅读这些语言的感受是如此****的美妙……这些都让我倾情文学,把文学写作当成生命。最后我还是选择拿起笔来,立志要当一个安徒生那样的作家,写出一本本能够穿越残破的世界独自闪闪发光的书来。

决定要写作,首先要消灭错别字,直到这时我才知道读错的字多么根深蒂固,不是你想纠正就能纠正的(要是读大学中文系,我就能精通斩尽杀绝的技艺,将衣缝里隐藏的虱子一般的错别字一一剿灭)。我不断地翻查字典,同一个字可能要翻查无数遍,想着下一次不可能再读错了,可到了关键时刻常常被打回原形,仍然发那个最初的错音。我把那些字记在一个小本本上,装在衣袋里可以随时查阅。我将这记满了错别字的小本本放在书桌上,规定自己每天早晨起床后至少重读一次,但是收效甚微。那些错别字就像一群回归出生地产卵的大马哈鱼,冲破一切艰难险阻,任何障碍都无法打断行程,该读错的时候,照错不误。

有时真想放弃努力,不再管这些错别字。我是一个作家,靠的是无声的语言说话,读音发错就让它错吧,我又不当演说家。但自己很明白这是遁词,语言的意义很大程度依赖于发声,读错了显然会歪曲词义。我必须纠正这童子功夯实的谬误,不管这个过程有多么艰难。

错别字,是一个逝去年代刻烙在我们身上的痕迹,它携带着痛苦,也铭记着欢乐。但只要是错误的事物,改邪归正是唯一正途,没有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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